初中毕业生可报名“招飞”
本报讯 (记者 李小委) 记者昨日从市招办获悉,2015年起,11省份将首批确定16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江苏位列其中。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苏省南通中学入选,两校将开办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今年分片区各招生55名,共计110名。徐州无中学入围,但南师附中的航空实验班将招收我市初中毕业男生。我市报名时间为4月10-15日。
从2015年开始,在包括江苏在内的11个招飞生源主要省份,依托优质高中建设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首批确定16所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承办中学,每年招收1000名左右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南师附中承办的航空实验班面向南京、无锡、徐州、常州、苏州、扬州、镇江7市的初中毕业男生招生。
我市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若有意于航空航天方面发展,可以申请南师附中航空实验班就读。我市报名时间为4月10-15日,考生在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并由毕业学校根据体检标准进行初检,初检合格后由各学校将名单上报市招办。
此次招生报名条件为年龄14至16周岁(截至当年9月1日),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同意。另外,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政治考核合格,相关条件参照空军现行招飞标准,并且预估中考成绩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
据悉,航空实验班招生候选人必须参加中考,根据中考成绩和志愿,参加所在地高中阶段学校的正常招录。中考成绩发布后,中招部门将航空实验班招生候选人的中考成绩及时汇总到空军招飞机构。空军招飞机构会同办班地中招部门依据中考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和空军招飞机构的考查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产生航空实验班学生初步人选。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正式录取,确保公平公正和生源质量。
航空实验班学生录取后,由空军招飞机构、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签订培养协议,明确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承担中学按照规定及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航空实验班学生施行定期考评、动态管理,对于达不到培养目标的学生将及时筛选分流。学生由于思想、身体、心理、学业等方面原因,不适合在航空实验班继续学习的,经批准可以在第一、第二学年结束时调整到承办中学其他班级或者返回原录取的普通高中就读。对符合飞行学员培养条件的本校同届学生,报经空军相关部门考核批准后,可择优选拔进入航空实验班,并签订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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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已输送481名飞行学员
自1988年空军自主招飞以来,我市向空军共输送飞行学员481人,居全省第一。从这里走出的飞行学员大多都已经成为空军飞行部队的骨干力量,为我国空军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